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第十一条的规定,经用人单位考核、体检、考察,主管部门同意,市人力社保局审核,决定拟聘用张晓军为丽水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,现予以公示,征求广大干部、群众的意见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卫生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2、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、公示时间从2012年7月11日起到7月19日止,共7个工作日。
4、公示受理电话:
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:2091220
丽水市卫生局人教处:2091277
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技术职称 备注 张晓军 男 1963.10 本科 温州医学院 医学 主任医师 消化内科